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中共衡水市委党校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我单位拟通过比选确定一家具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我单位本年度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 中共衡水市委党校招标代理比选
(2)服务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
(3)技术要求: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4)中选单位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中选单位于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开始代理工作;
(5)代理工作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6)服务期:一年。
二、比选资格和报价
(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已经在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
(3)报价:报价方式折扣率,折扣率最高不超过100%(不含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报价单不需要填列金额)。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5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前。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共衡水市委党校行政处 ,联系电话:房倩 0318-2102048 。
(3)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文件包括:
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4.2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截图;(必须提供)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4.4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盖公章);(必须提供)
4.5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报价单,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提供)
4.7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4.6业绩: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近三年(2018年5月至今)业绩,附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以上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统一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直接送达至我单位。
三、中选单位因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的,禁止其参加 中共衡水市委党校 以后所有的比选业务。
四、评审和选择
在报价人满足邀请函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比选人于2021年5月17日 10 时在中共衡水市委党校五楼会议室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小组以打分方式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单位。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邀请函和委托代理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单位报价为: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 %。